常見問題 FAQ

金流服務
電子發票
申請成為賣家

一般常見問題

商戶退款要怎麼處理?
  • 數位鎏系統提供2種退款作業:

    • 人工退款,請登入數位鎏後台,查詢訂單後,點選「人工退款」並輸入退款金額即可。
    • 商戶串接API退款,商戶於自家系統操作,對數位鎏系統發起退款。

    退款金額結算後,將於撥款時扣除;退款當下若商戶帳上餘額不足,則退款失敗,此時需先補足退款金額至數位鎏,才能發動退款。

退款有期限嗎?是否會再收取退款手續費?
提醒商戶注意,金流契約有退款時限規定,逾期退款個別銀行可能有退款失敗情況發生;退款時不會再向商戶收取手續費。
信用卡交易付款失敗
  • 信用卡交易付款失敗原因可能如下:

    • 該信用卡第一次使用,尚未開卡。
    • 該信用卡已超過卡片有效期、或已被銀行掛失停用處理。
    • 該信用卡卡號、姓名、到期日或卡片背後末3碼輸入錯誤所致。
    • 該信用卡發卡銀行其內部系統發生異常問題。
    • 該交易商品之總金額超出該信用卡可使用額度或餘額不足。
    • 該信用卡取得交易授權時,網路異常或斷線。
    • 此信用卡卡號交易同時亦有人刷卡授權中,造成交易失敗。
    • 該交易方式為定期定額扣款時,其付款頁所填寫的手機號碼與銀行資料不一致,則會交易失敗。

    若確認皆非以上問題時,請與您的信用卡發卡銀行聯絡處理。

交易糾紛爭議處理

為保障使用本公司平台進行交易之付款人,交易過程中之權益,並提供有效且妥善之消費爭議處理機制與程序, 以及作為詐騙、可疑洗錢等申訴案件之依據。

  1. 消費糾紛爭議處理程序均依據「消費者保護法」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之規定辦理。
  2. 付款人對於本公司所提供之服務有異議糾紛時,可撥打本公司客服專線申訴。
  3. 本公司接獲申訴後,將主動協調買賣雙方進行溝通,必要時將依「消費者保護法」及「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 輔導雙方進行後續協商。
  4. 付款人如遇賣方商家未完成履約之糾紛事宜,應先洽詢賣方商家處理;必要時本公司協助提供交易資料以利協調紛爭。 前項提供交易資料若產生相關之費用,如經查明係屬賣方商家提供商品或服務之瑕疵,該費用得由本公司向賣方商家收取; 反之,則向付款方收取。
  5. 付款人以本公司提供的系統與賣方商家進行遞延性商品或服務之交易,發生未收到商品或服務之交易糾紛時, 若已向賣方商家反應仍未獲得妥善處理,付款人可檢附交易憑證(如遞延性商品或服務之訂貨單正本、發票正本 或其他足以證明有交易事實之憑證等),提供予本公司,以利協助引導付款人持交易憑證至履約擔保機構申訴處理。
  6. 若付款人或賣方商家提出之申訴內容涉及身份冒用、異常資金進出、重複付款、非本人操作、詐騙、疑似洗錢交易等情形, 本公司將依風險控管原則辦理,必要時依「詐欺危害防制條例」、「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疑似涉詐客戶認定及控管措施處理辦法」規定通報予司法檢調機關。
  7. 申訴管道
    申訴人應提供實質交易佐證(如交易編號、收據、訂單截圖等)或其他申訴內容證明資料,以利案件釐清:
    • 客服專線:02-7728-9155,專線服務時間:9:00~18:00(國定例假日除外)
    • 客服線上回報: 聯絡我們
  8. 案件受理與初步回覆
    本公司收到申訴並受理後,應於2個工作日內聯絡申訴人,說明案件受理情形、後續處理步驟、預估處理時程與所需資料, 使申訴人明白並盡力配合協調過程所需之往來聯繫以及資料提供之必要。
  9. 處理時效
    • 若申訴案件屬交易糾紛者,應以客訴案件處理,無論雙方有無共識,均應於十五個工作天內完成,並回覆申訴人。 倘因案件複雜或聯繫通知未達,必要時得通知申訴人延長15個工作天,展延以一次為限。 申訴案件非屬交易糾紛者,不受前開處理時效之限制。
    • 倘本公司已盡協調之事或依法規導致本公司難以實際介入判斷或仍無法滿足申訴人之訴求, 則轉導雙方依消費者保護法進行調處、仲裁或裁判,或建議依法律程序處置。
    • 申訴者不接受處理結果,得於收受處理結果後,向縣(市)政府的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
  10. 本公司應依據「消費者保護法」辦理,並公平合理、迅速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爭議,始得結案。

一般常見問題

電子發票是什麼?
電子發票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與買受人時,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之統一發票。
為什麼要升級電子發票?
統一發票電子化是政府政策的既定方向,電子發票除了在資料的儲存、保留、運用、查找上比傳統紙本發票要簡便經濟,對減少紙張使用以及降低企業營運的時間和人力成本,也有很大的助益。
升級電子發票有什麼好處?
  • 1.開立、作廢、折讓 e 起搞定
  • 2.節能減碳,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 3.節省發票郵寄成本
  • 4.明細查詢一目了然
  • 5.財會資訊 e 化處理,降低帳務與稽徵成本
  • 6.節省 倉儲管理成本
如何申請電子發票?
  • Step1. 加入客服Line@或是撥打02-2391-1761由專人服務
  • Step2. 填寫申請表及用印
  • Step3. 送件至國稅局審核
  • Step4. 審核通過,安裝教學,開立發票
紙本電子發票消費者若遺失,如何處理?
若紙本電子發票若遺失比照傳統二聯式發票遺失處理,不可再行列印給消費者,以維持兌獎之唯一性。
發票電子化,為何還要有紙本電子發票?
紙本電子發票為推動電子發票過程中過渡產物,將存根聯完全無紙化,並利用載具減少紙本發票的索取,電子發票紙卷沒有月份過期的問題,不須每期回收。
紙本電子發票如何成為會計憑證報帳?
紙本電子發票印有統一編號者,即為會計憑證,消費者可直接持印有統一編號之紙本電子發票報帳核銷。
發票感熱紙用完了,該到哪裡購買?
可至國稅局各分處、指定代售點或大型書局購買、70M公版感熱紙卷一卷約52元。 https://invoice.ppmof.gov.tw或者聯絡客服電話:02-23911761,請我們代為購買。

電子發票操作問題集

電子發票字軌什麼時候可以取得?
由財政部期配,約每個雙數月的17日-22日會配發下一期電子發票號碼,請在下一期發票產生前於數位鎏平台設定好字軌,以免發票無法正常開立。
未使用的空白發票字軌何時要上傳?
財政部規定營業人須在次期10日前將未用完的空白字軌號碼上傳回財政部,建議營業人在5日前在數位鎏平台:【發票申報】→【空白字軌上傳】的頁面點選上傳剩餘的空白字軌。
財政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取號後,能不能退回?
不可以。電子發票專用字軌取號後,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已進行配號,僅能於次期回傳空白未使用之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資料。
如果當初申請的電子發票專用字軌,本數不夠用了怎麼辦?
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電子發票專用字軌申請書,並於申請書中註明想增加的發票本數。
開票開立後多久時間會上傳到財政部?
財政部規定營業人最晚要在48小時內將開立發票資訊上傳,數位鎏平台則會於發票開立完成1小時後將發票資訊上傳到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我要如何在數位鎏平台作廢電子發票?
進入發票作業→發票作廢作業中,填入欲作廢發票的年份、期數、字軌號碼、隨機碼,確認明細無誤後輸入作廢原因並確實填寫,即可作廢該張發票。
每單月份的1-15日申報期前,還可以將發票進行作廢嗎?
未申報前皆可進行發票作廢,一旦發票申報出去後,必須先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提交發票作廢申請,取得專案作廢核准文號,才可進行該張發票作廢。
我要怎麼查詢開立過的發票?
在數位鎏平台【發票作業】→【發票資訊查詢】中,能看到已開立發票的明細及詳細資料,點選【進階搜尋條件】可按需求查詢發票明細、下載CSV報表。
電子發票開立後該如何申報?
電子發票的進銷項資料已經存在於財政部電子發票平台,只要到數位鎏平台的【發票申報】→【媒體申報檔下載】頁面中,選擇要申報的期數,即可下載媒體申報檔,至營業稅申報系統申報。
數位鎏電子發票(有統編的發票)寄送流程
  1. 發送條件

    • 開立發票時,務必填寫正確的「買受人統編」與「買受人 Email」。
  2. 手動寄送流程

    • 以「公司管理員」帳號登入平台。
    • 左側選單 ➜【管理設定】➜【公司資料管理】將「發票寄送」設定為「勾選寄送」。
    • 開立發票後,進入【發票作業】➜【發票資訊查詢】
    • 在發票列表中:
      • 勾選需寄送的發票(寄送欄會出現方框)。
      • 點擊下方 「寄送發票」 按鈕,確認後進入批次寄送排程。
    • 快速全選:點擊「寄送」欄標題,自動勾選本頁可寄送發票。
    • 單張立即寄送:
      • 點選該發票的【詳細資料】
      • 按下 「寄送 Email」 按鈕,立即寄出。
  3. 自動寄送流程

    • 以「公司管理員」帳號登入平台。
    • 左側選單 ➜【管理設定】➜【公司資料管理】將「發票寄送」設定為 「自動寄送」。
    • 開立發票後,進入【發票作業】➜【發票資訊查詢】
    • 之後開立的「有統編且有 Email」的發票,會自動排入批次寄送。
    • 發票寄送時間:每日 17:00 與 22:00 批次寄出。
    • 可於【發票作業】➜【發票資訊查詢】查看寄送狀態:
      • 成功:已寄出。
      • 等待中:排隊等候批次寄送。
      • 勾選框:尚未寄送,可手動操作。
  4. 發票未收到處理

    • 若狀態顯示「成功」但客戶未收到,可於發票明細內,按下「重新寄送 Email」按鈕,即可立即重寄。

電子發票載具歸戶

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歸戶
  1. Step 1 登入平台

  2. Step 2 選擇「消費者」身分,使用您常用的載具登入

    • 確認頁面上方選擇的是 「消費者」。
    • 在載具類型中選擇 「手機條碼」(或您常用的載具類型)。
    • 輸入「登入資訊」。
    • 點選 「登入」。
  3. Step 3 進入歸戶設定

    • 登入成功後,左側選單中點選「歸戶設定」。
  4. Step 4 新增 Digiflow數位鎏會員載具

    • 確認「Digiflow 數位鎏股會員載具」是否已歸戶。
    • 若未出現在列表中,點選上方的 「+ 會員載具歸戶」。
  5. Step 5 搜尋數位鎏載具

    • 「新增會員載具」視窗中,於搜尋框輸入「數位鎏」並點選 查詢。
    • 查詢結果中找到商家名稱為「數位鎏」的項目,按下右側的「+」。
  6. Step 6 登入 Digiflow 會員平台

  7. Step 7 確認歸戶資訊

    • 成功登入後,系統會自動導回財政部平台。
    • 檢查要歸戶的載具資訊是否正確。
    • 點選 「確認」 完成歸戶。
  8. Step 8 完成歸戶

    • 系統顯示 「Digiflow 數位鎏股會員載具歸戶成功」。
    • 回到「歸戶設定」頁面,即可看到「Digiflow 數位鎏股會員載具」已成功歸戶在列表中。
透過「數位鎏電子發票系統」查詢發票 及 歸戶
  1. Step 1 登入平台

  2. Step 2 忘記驗證碼 ( 如以成功登入可直接跳至Step3 )

    • 請點擊頁面上的「忘記驗證碼」。
    • 跳出「重新發送驗證碼」視窗,輸入您的會員 Email 及圖形驗證碼。
    • 如會員Email無誤,系統將寄送臨時密碼至您的信箱。
    • 以臨時密碼登入,並修改密碼。
  3. Step 3 查詢數位鎏電子發票平台開立的發票

    • 登入成功後,您可查詢由數位鎏電子發票平台開立的發票。
    • 點擊任一發票可查看詳細內容。
  4. Step 4 會員載具歸戶

    • 若尚未完成歸戶,發票列表頁底部會出現「會員載具歸戶」按鈕。
    • 點擊後跳出「即將導引到外部網站」提示。
    • 按下「繼續」後,轉至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歸戶。
  5. Step 5 登入「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

    • 登入「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
    • 閱讀並同意「歸戶至共通性載具告知事項」後,點擊「查詢」。
  6. Step 6 確認歸戶資訊

    • 系統列出歸戶資訊,確認無誤點擊「確認」。
    • 完成歸戶後,系統顯示「歸戶成功」。
    • 若重複執行歸戶時,頁面右上方會跳出「已經歸戶」的警告訊息。

申請成為賣家

無論您要申請為個人商家或一般商家, 建議先備妥以下資料,申請服務可縮短審查時間。

  • 個人商家:以本人「身分證」進行驗證。
  • 一般商家:請準備「公司登記證」、「負責人身分證」及「公司印章」等相關文件。
準備資料 說明
身分證件 負責人個人身分證正反面
手機門號 聯繫用途,請提供可聯絡到負責人的手機號碼
電子信箱 聯繫用途,請提供可聯絡到負責人的電子信箱
存摺封面 撥款帳戶,個人戶需為負責人姓名、公司戶需為公司名稱
販售網址 網頁上需標示賣家資料驗證相同的E-mail或電話(手機號碼/商店市話)、退換貨
說明請參考 資料審核範例
※ 網站須為中文介面,且商品或服務須為新台幣計價
※ 請勿提供蝦皮、momo、PChome 等電商平台的網址
環境照片數張 照片檔案:大門門牌、營業場所、產品展示間照片、招牌照片
請參考 資料審核範例
公司設立登記、相關執照證明 公司:公司登記核准文件(完整頁數) 及 近三期401表或其它稅籍登記相關證明文件
行號:商業登記核准文件(完整頁數) 及 近三期401表或稅籍登記相關證明文件
實質受益人資料(申請金流服務) 請參考 辨識實質受益人規範 ,下載 實質受益人暨無記名股票聲明書
稅籍資料(申請電子發票服務) 擇一提供
  • 統一編號編配書
  • 稅籍登記
  • 國稅局函
  • 統一發票購票證明

資料審核範例

若無實體店面,仍請提供以下照片

  • ✅ 大門門牌照:
    • 個人:與戶籍地址或個人申請註冊登記地址相符之大門及門牌照片。
    • 一般商家: (1)實際辦公處所或與主管機關登記相符地址等大門門牌照片。 (2)若為大樓,請補充外觀與信箱門牌照片。
  • ✅ 招牌照片:
    • 店家或營業場所招牌照片。
  • ✅ 產品展示間照片:
    • 販售商品網站畫面或商品圖,商品圖需加註價目表。
    • 商品照須清楚可辨視,若提供外包裝照片,外觀需要LOGO、品名字樣以利判斷。
  • ✅ 營業場所照片:
    • 實際營業場所或工作環境之照片。
  • ✅ 其他文件:
    • 實質受益人暨無記名股票聲明書 需加蓋公司大小章 並 提送正本。內容如有修改 請於修改處蓋公司小章。

實質受益人規範

依 「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指引手冊」規定, 如商家為法人、團體或信託時, 應瞭解商家或信託之所有權及控制權結構,並透過下列資訊,辨識商家之實質受益人,及採取合理措施驗證:

  • 辨識具控制權之最終自然人。所稱控制權係指直接、間接持有商家股份或資本超過百分之二十五者。
  • 以第一點方式未發現具控制權之自然人,則辨識有無透過其他方法對商家行使控制權之自然人。
  • 上述兩種方式均未發現具控制權之自然人時,將辨識商家之高階管理人員(如董事、經理或其他具相當或類似職務等人)之身分。

若您未配合提供,依約定,將有可能導致無法受理您的申請,敬請見諒。

實質受益人辨識

實質受益人辨識圖示
  • 如有直接或間接持有商家25%以上的股份或資本之自然人,需請提供該自然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 如該直接或間接持有商家25%以上股份或資本者為法人者(如法人股東),則需請您提供該法人股東之股東名冊。
  • 若沒有持股25%以上之自然人,可提供「可以其他方式對商家行使控制權之自然人」或「高階管理人員」資料以及其他需求資料(如公司章程)。
  • 若股東名冊或相當之文件內仍有其他法人,應再提供下一層股權資訊,直到找到具控制權最終自然人。
  • 股東名冊或相當之文件(例如出資證明、股權架構表),需載明股東名稱及其持有股份、資本或比例,並蓋公司章。

不適用辨識及驗證實質受益人身分之組織

  •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我國及國外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公司,商家已發行之無記名股票,不適用辨識實質受益人身份規範。
  • 個人商家